DIN 17175-1979 耐热钢无缝钢管交货技术条件
耐热钢无缝钢管(包括冷镦用管)用于锅炉、管线、压力容器等结构,温度达600℃。
制造方法
钢管应经热轧、冷轧、热挤压、热拔或冷拔制成。
钢管用钢应用氧气转炉、平炉或电炉制成。
质量等级
钢管以两种质量等级(Ⅰ和Ⅲ)供货。对非合金钢管为Ⅰ、Ⅲ两种质量等级,而对合台钢管只为Ⅱ质量等级。质量等级控制界限见表3
质量等级由用户自行选择。
交货状态
钢管应眦适当的热处理状态供货,根据钢的种类,使用下列的热处理:
—正火;
—半临界退火;
—淬火和回火,从淬火温度连续冷却并随后回火;
—淬火和等温转变回火。
牌号和化学成分
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(熔炼分析)见表1。与规定的熔炼成分范围界限值有微小的偏差是允许的,但不应损害钢管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。
当进行成品钢管分析时,允许与表1规定的界限值有表2列出的偏差。
力学性能
钢管室温的力学性能见表4。而高温的0.2%屈服应力见表5。
钢管的高温长时蠕变性能见表6。